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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車行轉載:駕照新規或催熱“代扣分”黃牛生意
發布日期:2012年10月19日 已瀏覽: 次
云南租車行轉載新聞:駕照新規或催熱“代扣分”黃牛生意 交警查處有難度
公安部發布的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》中,不少交通違法行為記分都提高了。其中,未懸掛或不按規定安裝號牌、故意遮擋污損號牌等違法行為提高至記12分,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即闖紅燈提高至記6分等,引起了市民的廣泛關注。昨日,澄邁市民李先生向本報反映,駕駛證即將年審,之前有過闖紅燈和超速后被電子眼抓拍的記錄,“闖紅燈是誤闖的,我想申請行政復議,但扣分是怎么扣的?我已經被扣了不少分,怕是要重新考試了。”李先生表示。李先生隨后前往交警部門繳納罰款時,卻發現對于電子眼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為,澄邁交警并沒有扣分。這是咋回事?
提醒:“代人受過”屬妨礙公務
針對代扣分現象,一名老交警告訴記者,一般三種情況下容易出現駕駛證代扣分:一是違章停車,駕駛人不在,不能現場記分;其二是電子眼只能拍到違章車輛車牌,不能拍到駕駛人;其三是租賃車輛,租車人違章,返還車輛時,租賃公司不知道該車輛曾有違章記錄,形成車主被動代扣分處罰。
省交警總隊負責人表示,扣分是對交通違法駕駛員的管理手段,目的是減少交通違法行為。買賣分數違背了這一管理本意,屬于“鉆空子”,無形中助長了違章者的僥幸心理,干擾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,為交通肇事埋下了隱患。該負責人明確,這種行為屬妨礙公務。 一旦發現將立即對其進行調查取證,對于涉嫌買賣駕照分數的駕駛員,交警部門將以妨礙公務罪對其論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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